怎么没有机构管理雇主的伤害和屈辱赔偿?!
新西兰的事实是高危职是雇主!
我觉得雇主没有任何问题。这种雇员,直接把他放到黑名单里去吧,谁也别雇他,谁雇他谁倒霉
非常同情雇主,雇佣关系委员会就是一个笑话。雇主需要全职工,雇员又要占着茅坑不拉屎,让雇主怎么办?
这样的新闻只会让更多的人不好好工作,不劳而获
工作了两天,然后休三周,再工作已一周,又请假,雇主不炒他才奇怪呢